信用評級分類
(一)按評級范圍分類
按評級范圍進行劃分,可分為國內企業評級和全球評級。國內評級是指在沒有一個我們國家安全范圍內對評級研究對象的。全球評級是指在全球服務范圍對評級對象的信用評級。兩者的差別在於我國國內評級的評級分析結果可以只是一國范圍內具有相對可比,而全球評級的評級結果在全球可比。
(二)按評級對象分類
它可以分為債務評級和主題評級。評級是指以債務融資工具或發行人發行的金融產品為基礎的信用評級,如債券、票據等,如工商企業、金融機構等。
(三)按評級期限分類
根據評級期限,可分為長期評級和短期評級。根據評級涵蓋的期限,信用評級可分為短期評級和中長期評級。短期評級對象通常在一年內到期,包括與商業票據相關的信用工具。中長期評級對象一般為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到期債務,包括各類長期債務,從信用債、抵押債、中期票據到次級信用債的可轉債等。
(四)按業務方式分類
根據經營模式,可分為主動評級和委托評級。積極評級是指評級機構在公開信息的基礎上主動開展評級活動。委托評級是指受委托進行信用評級的評級機構。20世紀上半葉是主動評級占主導地位的時期,評級機構的收入來源是向投資者出售信用分析報告。傭金評級也稱為被動評級。客戶可以是評級對象本身,也可以是評級報告的要求者,其中評級對象本身是評級委托的主要形式。20世紀下半葉,信用評級機構的收入來自傭金。
(五)根據評級對象所在市場的不同分類。
根據中國評級研究對象所處的市場進行不同,信用風險評級系統可以發展分為信貸產品市場環境評級、銀行間市場評級和分開市場評級。信貸服務市場評級,如貸款公司企業客戶資信等級評定;銀行間市場評級,如商業票據、銀行次級債、金融機構債券等資信等級評定;公開市場評級如公開發行的企業通過債券、可轉換債券等資信等級評定。
還有內部評級和外部評級。外部評級是指社會專業評級機構對債務人的信用評級。內部評級是指債務人的信用評級由債權人的內部評級部門進行。